Saturday 17 August 2013

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审议中国的问题清单

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公开审议中国落实《儿童权利公约》的情况:9月26日下午3-6点(日内瓦时间)和27日上午10点到下午1点、3点到6点。网络同步播放:

《联合国2013年审议中国落实《儿童权利公约》情况- 民间参与手册》 这里下载:

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审议中国的问题清单: www2.ohchr.org/english/bodies/crc/crcs64.htm

CRC/C/CHN/Q/3-4

儿童权利公约
Distr.: General
10 May 2013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儿童权利委员会
第六十四届会议
2013916日至104
临时议程项目4
审议缔约国的报告
              与中国第三和第四次合并定期报告(CRC/C/CHN/3-4)相关的问题清单
                   请缔约国书面提交最新补充资料,若可能,请在201371日前提交。
在与缔约国的对话中,委员会可能审理《公约》及其《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所载儿童权利的各个方面
              第一部分
                   在这一部分中,请缔约国提交对下列问题的答复(最多30)
1.  请澄清《公约》在中国大陆国内法律制度中的地位。请告知委员会,国内法院是否援引《公约》所载权利作为判案的理由或有关法律准则的解释指南。
2.  请提供详细资料,说明采取了哪些步骤,以在中国大陆通过一部全面的儿童保护法。还请提供进一步的资料,说明2006年《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际执行情况。
3.  请提供详细资料,说明中国大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的执行情况,包括其预算情况。请具体说明中国澳门和中国香港是否制定并实施了全面的儿童行动计划,如果是,请提供关于其内容,包括目的、执行预算、以及监测和评价程序的资料。
4.  请提供资料,介绍负责全面协调各部门执行《公约》的机构,以及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地区和地方各级的机构,其任务和为其拨付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资源。
5.  请说明缔约国在中国大陆和中国香港采取了哪些步骤,以保证有关儿童服务的公共资源拨付公平,特别是确保偏远和贫困地区的地方政府有充足的资源落实儿童权利。
6.  请澄清,在中国大陆,有关贩卖、杀害或伤害儿童的数据是否被列为国家机密。
7.  请具体说明,尽管中国香港立法会20076月动议、政制事务委员会随后20095月呼吁设立独立的儿童委员会,但该委员会却迟迟未能设立的原因。
8.  请告知委员会缔约国设立以来就规划和执行大规模建设和基建项目、特别是可能对儿童权利、包括其文化权利产生负面影响的项目与西藏自治区的儿童及其家庭磋商并使其参与的机制。
9.  鉴于委员会先前的结论性意见(CRC/C/CHN/CO/2, 2942),请澄清采取了哪些措施,包括通过修订计划生育法律和政策,禁止和防止杀害女婴、强迫堕胎、不登记和遗弃女童和残疾儿童。还请提供资料,说明采取了哪些步骤,调查地方计划生育事务官员在执行人口政策方面实行强制绝育和强制堕胎的报告,并说明是否有任何这类案件最终对肇事者提出起诉并定罪。
10.  请提供资料,说明全国铅中毒儿童的人数和情况,以及受到被污染的婴儿配方奶、不安全疫苗接种伤害和输血感染艾滋病毒的儿童人数和情况,特别是他们获得有效和有医学根据的治疗、长期补救行动和充分赔偿的情况。请提供详细资料,说明采取了哪些步骤,调查被怀疑未能坚持环境规章或阻碍人们获得信息和医疗照顾的政府官员和商业公司,并追究其责任。
11.  请说明缔约国是否对西藏自治区儿童自焚案件的件数进行过透彻和独立的调查。还请说明采取来确定儿童此种极端行为的原因并防止将来发生此类事件的措施。还请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彻底调查据报告2008年以来在和平示威期间过度使用武力、任意逮捕和拘留儿童、包括阿坝(Ngaba)、札果(Drango)和甘孜县(Kandze county)和拉萨的儿童僧人的问题。
12.  鉴于委员会先前的结论性意见(CRC/C/CHN/CO/2, 3031),请澄清,采取了哪些措施,以确定并改革歧视女童以及族裔和宗教少数群体的政策和方案,如藏族、维吾尔族和回族儿童,并确保他们有平等手段获得保健、教育和其他社会服务。
13.  请提供详细资料,说明中国大陆采取的措施,以确保农民工子女免费平等获得保健和教育,包括在公立学校系统。还请提供资料,说明全国针对移徙儿童的私立学校的数目、其登记状况及其条件。关于中国香港的报告第473段,请解释提倡少数民族子女和非华语学生在“指定学校”上学,而不是确保将其充分纳入主流国立和私立学校的理由。
14.  鉴于委员会先前的结论性意见(CRC/C/CHN/CO/2, 43),请说明中国大陆是否改革了家庭登记证或户口制度,以确保所有儿童、包括女童和残疾儿童出身登记,并获得社会服务,包括教育。
15.  请具体说明缔约国法律是否在中国大陆、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都明确禁止在家庭、学校、刑事机构和替代照料场所等所有场所实施体罚。关于中国香港定期报告第150段,请具体说明体罚在法律中如何界定,根据现行法律,家庭中哪些类型的体罚可以不构成刑事罪。
16.  有报告说,一些少数民族,包括藏族、维吾尔族和回族儿童的宗教和言论自由权继续受到严格限制,请评论。请提供详细资料,说明为充分保障所有儿童的宗教自由而采取的措施,包括废除地方当局实施的所有形式的禁令,禁止所有年龄的藏族儿童参加宗教节日或接受宗教教育。
17.  请说明采取了哪些步骤,消除对残疾儿童的歧视和社会污名,包括通过改革助长歧视的法律和政策。关于缔约国报告第141段,请解释建立“以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机构为骨干”的体系的理由。请提供资料,说明采取了哪些措施使中国大陆残疾儿童更多地获得包容性教育的机会。
18.  请提供资料,说明中国大陆采取了哪些措施,确保公立学校系统免费,没有隐形费用并面向所有儿童,包括女童,并说明为消除城乡教育差异、降低初中辍学率而做出的努力。还请说明采取了哪些步骤,落实03岁儿童的早期儿童方案。
19.  在中国大陆双语教育政策方面,请告知委员会,缔约国如何促进使用和学习少数民族语文,以及确保少数民族、包括藏族和维吾尔族参与地方和地区各级教育系统决策进程的现有措施。还请说明,是否通过了中国香港各级教育双语教育的法律和政策。
20.  请提供资料,说明采取了哪些步骤,调查报告的绑架和强迫儿童劳动的事件,包括智障儿童,如山西和河南省发生的奴役劳工问题,以及是否有任何这类案件最终对肇事者提出起诉并定罪。
21.  请澄清,缔约国是否在有关“工作经历和生产劳动”方案的法律之下制定了具体规则,包括年龄、工作时数或职务说明。
22.  请提供详细资料,说明目前被行政拘留的儿童的情况,包括被“劳动教养”的儿童,及拘留原因。关于缔约国报告第203段,请解释“确需劳动教养的”儿童的概况。鉴于关于中国大陆有儿童被拘留在“黑监狱”设施的持续报告,请告知委员会,缔约国是否采取了任何步骤,独立调查并公开报告黑监狱的存在问题,并予以关闭。
23.  鉴于委员会先前的建议(CRC/C/CHN/CO/2, 95),请提供资料,说明中国澳门采取了哪些措施,改革少年司法制度,包括有关扩大替代刑法的步骤和恢复性司法的可能性。
24.  请提供资料,说明中国大陆评估无人陪伴的寻求庇护儿童和难民儿童及其家庭的风险、确定其主张的政策和机制,包括来自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儿童不驱回方面的问题。请澄清中国大陆、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为无人陪伴的寻求庇护儿童和难民儿童提供特殊待遇的现有政策和程序,包括获得教育、心理服务和卫生保健。
25.  中国香港的报告第525段说,“不具有在香港特区逗留权利的儿童会被遣送离境”,请说明关于确定这种遣送离境何时适当的程序及其如何符合中国香港不驱回的义务。请具体说明是否有程序在驱逐或遣返方面迅速辨认出被贩运的受害儿童。还请提供资料,说明无人陪伴和寻求庇护儿童抵达时的关押设施和/或驱逐前行政拘留的设施。
26.  鉴于委员会先前在《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的结论性意见(CRC/C/OPSC/CHN/CO/1, 11),请具体说明,缔约国是否修订了1997年《刑法》,按照《公约》第3条第1款的要求,将所有买卖18岁以下儿童的行动和活动明确定为刑事罪,如果是,请提供有关此类罪行处罚的进一步资料。
              第二部分
                   在这一部分中,委员会请缔约国简要提供(最多3)报告所载资料的更新,关于:
(a)      新的法案和法律,及其相关细则;
(b)      新的机构(及其任务)或体制改革;
(c)      最近实行的政策、方案和行动计划及其范围和资金情况;
(d)      最近批准人权文书的情况。
              第三部分
                   数据、统计数据和其他现有资料
1.  请就过去三年向儿童和社会部门拨付的资源提供统一的预算资料,注明每个预算项目占缔约国国家总预算和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比,包括中国澳门和中国香港。
2.  请提供过去三年按年龄、性别、社会经济背景、族裔和地理位置分列的与下列数字有关的数据:
(a)      报告的大陆地方政府官员强迫堕胎和杀婴的案件;
(b)      报告的大陆杀婴案件;
(c)      报告的大陆绑架儿童的案件和找回的儿童人数。还请具体说明绑架儿童肇事者被定罪的人数;
(d)      虐待和暴力侵害儿童的案件,包括所有形式的体罚,并提供额外资料说明向儿童受害者提供的援助和后续工作的类别,包括缔约国起诉肇事者和做出的判决;
(e)      对性暴力和强奸案件的调查及审判结果,包括对肇事者的处罚以及向受害者提供的补救和赔偿的资料;
(f)       街头儿童;
(g)      孕妇贫血的普遍程度及五岁以下婴儿和儿童体重不足/发育不良的普遍程度;
(h)      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或受其影响的儿童;通过被污染血液输血而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或受其影响的儿童的人数,包括河南省;母婴传染的数字以及政府针对儿童艾滋病毒/艾滋病问题的资金。
3.  请提供(按年龄、性别、社会经济背景、族裔和地理位置分列的)关于过去三年被剥夺家庭环境儿童和与父母分离儿童的情况的数据,关于下列儿童的人数:
(a)      与父母分离;
(b)      生活在儿童户主家庭中;
(c)      被安置在机构中;
(d)      被安置在领养家庭中;
(e)      国内或通过跨国收养。
4.  请具体说明过去三年有关下列残疾儿童的人数,请按年龄、性别、残疾类别、族裔和地理位置分列:
(a)      与家人一起生活;
(b)      机构中;
(c)      上正规小学;
(d)      上正规中学;
(e)      上特殊学校;
(f)       学校外;
(g)      遗弃残疾儿童的案件。
5.  请提供缔约国、包括中国香港和澳门过去三年关于以下按年龄、性别、社会经济背景、族裔和城市农村地区分列的数据:


(a)      学前、小学和中学相应年龄组入学率和完成率百分比;
(b)      辍学和复读的人数和百分比;
(c)      师生比率。
6.  请提供过去三年移徙儿童在非户口身份地上公立学校的百分比。
7.  请提供过去三年关于以下的社会保护措施的数据,请按年龄、性别、社会经济背景和族裔、以及城市/农村地区分列:
(a)      卷入童工问题的儿童人数;
(b)      作为家政工人工作的儿童人数;
(c)      从事危险工作的儿童人数;
(d)      大陆入读“工读学校”的儿童人数。
8.  请提供自审议中国大陆、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第二次定期报告以来按原籍国分列的获准给予庇护或人道主义保护的儿童人数,以及被遣返、引渡或驱逐的儿童人数。请详细说明遣返理由,并列出被遣返国。
9.  请提供大陆过去三年按年龄、性别、社会经济背景、地理位置和拘留时期分列的劳改设施拘留的儿童人数的数据。
10.  请提供过去三年按年龄、性别、族裔和犯罪类别分列的数据,特别是有关以下的数字:
(a)      据称犯罪并向警方报案的儿童;
(b)      已被判刑且有关罪行的处罚包括长期剥夺自由的儿童;
(c)      针对触法儿童的拘留设施及其能力;
(d)      拘留在这些设施中的儿童和拘留在成人设施中的儿童;
(e)      被审前拘留的儿童及其平均拘留时间;
(f)       报告的在逮捕和拘留期间侵害和虐待儿童的案件。
11.  由于最近收集的数据或其他新的事态发展,报告中的一些数据可能得到了更新,请向委员会提供这些更新。
12.  此外,缔约国不妨列出其认为在执行《公约》及其《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方面应当优先考虑的影响到儿童的各个领域。

                                   


Saturday 3 August 2013

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公开审议中国落实《儿童权利公约》的情况: 9月26日和9月27日

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公开审议中国落实《儿童权利公约》的情况:9月26日下午3-6点(日内瓦时间)和27日上午10点到下午3点到6点。网络同步播放:

《联合国2013年审议中国落实《儿童权利公约》情况- 民间参与手册》 这里下载:

Friday 2 August 2013

2013-14联合国经社文公约委员会审议审议中国落实《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问题清单

民间参与2013-14联合国经社文公约委员会审议审议中国落实《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情况,可以参考委员会最近的问题清单。正式审议订于2014年5月。民间报告最好在14年4月之前递交。

联合国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委员会最近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一份“问题清单”,就中国政府2010年提交的政府报告和核心报告提出了一些问题和要求。这个“问 题清单”采纳了民间提交的信息、报告、或民间问题清单。该网站上已经有了中文版,

请进入下面网页 www2.ohchr.org/english/bodies/cescr/future.htm,在这里能看到一个表格。从显示五星红旗图案那个横栏里向右走到“List of Issues and Written relies” 那个竖栏目 。 点击 那里的“C",就可以下载中文版的问题清单。

====或直接见下========


      
联 合 国
E/C.12/WG/CHN/Q/2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Distr.: General
13 June 2013
Chinese
Original: English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委员会
会前工作组
        会前工作组第五十一届会议(2013521日至24)通过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E/C.12/CHN/2)、包括中国香港(E/C.12/CHN-HKG/3)和中国澳门(E/C.12/CHN-MAC/2)的第二次定期报告有关的问题清单
        第一部分
        中国
   一般情况
1.  请说明缔约国是否将依照《巴黎原则》(大会第48/134号决议,附件),设立一个在人权领域里具有广泛职权的国家人权机构。
2.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包括立法、规章、政策和指导,确保工商企业在其全部业务中,包括在国外经营业务时,尤其是在采掘部门和在涉及征用土地的商业作业中,尊重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3.  请说明是否已将《公约》所载的各项权利纳入国内法以及在何种程度上纳入了国内法,并说明在缔约国管辖之下的所有人是否可以在国内法院援引这些权利。
   有关《公约》一般性条款的问题(第一条至第五条)
          第二条第一款
最大能力采取步骤的义务
4.  请说明缔约国已采取哪些有效措施,为最大程度利用现有资源增进和享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开展反腐工作。
          第二条第二款
不歧视
5.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解决由于国家户口登记制度而形成的基于一个人的出生地及其城市或农村身份而实行的事实上的歧视,特别是对国内移民的歧视,尤其是在获得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医疗服务和教育领域的歧视;并说明其影响。另请说明提议对户口制度进行的改革情况。
6.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防止和打击对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包括拒绝医院治疗、学校拒收艾滋病孤儿、争取福利金困难重重等等。
7.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解决少数族裔人士在各级行政部门、以及在警察部队和军队中的代表性不足的问题。
          第三条
女平等权利
8.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妇女、尤其是少数民族妇女能平等参与公共和政治生活,尤其是担任决策职务。另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解决长期存在的男女工资差距。
9.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妇女、尤其是靠农业维生的妇女的土地使用权。
   有关《公约》具体条款的问题(第六条至第十五条)
          第六条
作权
10.  请说明官方统计的城市失业率是否包括失业的农民工、下岗工人、失业的大学毕业生、以及60岁以上的男性和50岁以上的女性等类人口。另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包括根据2007年《就业促进法》已采取哪些措施,解决少数民族的高失业率问题;并说明其影响。
          第七条
有公正和良好工作条件的权利
11.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各省市政府所定的最低工资水平能够保证为工人及其家属提供体面的生活。
12.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解决劳动条件恶劣的问题,如拖欠工资、受伤和死亡、没有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的情况。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保护农民工,尤其是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
13.  请说明改革劳动教养制度这一进程的现况,并说明这一步骤是否是将导致最终废除劳教制度。另请说明仍被关在劳教所的儿童和青少年人数。
14.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确保藏人、内蒙古人和维吾尔人在工作条件、商业许可和贷款方面而受到事实上的歧视。
         第八条
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和罢工权
15.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工人可以自由行使组织和参加工会、包括不受中华全国总工会控制的工会的权利。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农民工能够参加工会。
         第九条
有社会保障的权利
16.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普及社会保障,并确保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获得相同数额的福利,尤其是基本医疗和养老金。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尤其是在农村地区提高对社会保障和援助福利的认识。
17.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农村向城镇移民能平等享用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福利,包括向城镇居民提供的低保。
         第十条
家庭、母亲和儿童的保护
18.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防止父母遗弃儿童、尤其是残疾儿童,提倡为失去家庭环境的儿童提供家庭式照料而非福利院照料。
19.  请说明童工问题到了什么程度。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防止学校将未成年学生送往工厂当“实习生”,据称他们在那里的工作条件与全职人员相同。另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打击诱拐智残人、尤其是智残儿童并强迫他们劳动的现象。
20.  请说明缔约国是否通过了将家庭暴力、包括婚内强奸刑罪化的法律。
21.  请说明《刑法》内有关贩运罪的定义是否将有所扩大,超越目前着重于利用妇女卖淫营利的范围,以使其符合国际标准。另请说明《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的执行情况。
22.  请向委员会说明缔约国是否打算修订法律,以在一切场合禁止体罚。
23.  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独生子女政策的性质和影响。另请说明计划对这项政策实行的改革,以及预期对消除儿童不作出生登记的做法的影响。
          第十一条
有适足生活水准的权利
24.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特别是对国内移民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开展扶贫工作,减少城市地区和农村地区日增的不平等现象;并说明其影响。
25.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解决粮食不安全问题,尤其是在西部山区的农村贫困地区。另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解决儿童营养不良问题,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和西藏自治区。
26.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解决因城市化、工业发展、水污染和土壤流失而丧失农田的问题,以及对食品价格的影响和食品花费占全部家庭预算的比重日增的问题。
27.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解决城市空气污染和水污染、尤其是高度工业化地区的污染问题;并说明其影响。另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解决中国北方缺水的问题。
28.  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在确保尤其是城市地区的低收入家庭和其他弱势和边缘群体及个人能够获得适足住房、包括提供社会保障性住房方面取得的进展。另请提供有关缔约国内无家可归情况的统计数据。
29.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执行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还采取哪些措施,防止征用土地和强制搬迁。请说明是否将对该条例进行修订,将保护范围扩大到租户和农村居民。请提供统计数据,说明每年强制搬迁的数目,并说明在此之前是否曾与住户协商,以征得他们事先知情同意。请说明当局是否采用停水、停暖、停电等手法,是否曾使用暴力来强迫住户迁出。
30.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停止在非自愿情况下将游牧民迁离自己的传统土地以及针对其他农村居民的非自愿迁移或定居方案,尤其是在西藏自治区、四川、青海、内蒙古和新疆自治区。
         第十二条
心健康权
31.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确保在农村和边远地区提供公共医疗服务。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解决医院向患者收取极高的医疗费的问题。另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解决农村和边远地区、尤其是西藏自治区产妇、婴儿和儿童的高死亡率。
32.  请说明禁止针对胎儿性别的选择性人工流产做法和杀害女婴的法律的执行情况;并说明其影响。另请向委员会说明缔约国是否对这种做法的根本原因进行了研究。
33.  请说明精神健康服务体系的情况以及成人和儿童所能得到的心理治疗和照料。请说明2012的《精神卫生法》是否禁止将未患有任何精神疾病的人作为精神病患者实行非自愿的禁闭。
34.  请说明经医院输血感染艾滋病毒/艾滋病以及乙型和丙型肝炎的人数,尤其是农村地区的这类人数。
35.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解决儿童肥胖、尤其是城市地区儿童肥胖的问题。
         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
教育权
36.  请说明是否已根据《教育法》的指示,随国内总产值的增长而增加拨给教育部门的经费。另请说明缔约国是否利用预算重新调配的手段,向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农村地区提供充足的资金。
37.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尤其是为生活在农村地区和西部省份的儿童和移徙儿童,改善教育的提供和获得;并说明其影响。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取消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的一切杂费。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降低农村地区、尤其是少数民族群体的文盲率和辍学率。
38.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残疾儿童在主流公立学校接受教育,获得必要的设备和支持;并说明其影响。
         第十五条
化权利
39.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确保藏族人和维吾尔族人能够充分行使保存和参加自己的文化生活、包括使用和传授自己的语言、历史和文化的权利,以及在不受国家干涉的情况下自由信奉自己的宗教的权利。
        第二部分
        中国香港
   有关《公约》一般性条款的问题(第一条至第五条)
        第二条第二款
歧视
40.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审查和废除“两星期规则”,并处理该规定造成的歧视和虐待移民家佣的现象。
41.  请说明是否打算采取措施,出台立法禁止以性取向和性别认同为由的歧视行为,并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防止和打击基于这些理由的歧视行为。
42.  请向委员会说明是否考虑采取立法或其他措施,将《种族歧视条例》的涵盖范围扩大到所有公共职能,包括移民部门、警察部队、外籍家佣,以及所有歧视理由,包括国籍、居民权和居留权。
        第三条
女平等权利
43.  请说明为确保同工同酬原则所采取的措施的影响,并说明目前男女工资差异的最新情况。
   .  有关《公约》具体条款的问题(第六条至第十五条)
        第六条
作权
44.  请说明难民是否可以进入劳动力市场,并接受专上培训或职业培训。
        第七条
有公正和良好工作条件的权利
45.  请说明有何法律对标准工时、法定超时工资和休息日作出规定,以及有何法律保护雇员免遭不公平解雇。
46.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确保移民家佣的工资不低于此类工种目前的规定最低工资。请说明是否将修订《最低工资条例》,将留宿家佣也涵盖在内。另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确保移民家佣按照《雇佣条例》第十七条每周获得休息日。
47.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确保与非残疾人从事同等工作的残疾人工资不低于非残疾人。
        第八条
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和罢工权
48.  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如何保护从事工会活动的工人不被解雇。
          第九条
有社会保障的权利
49.  请说明将居港七(7)年作为申请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的条件之一有哪些实际原因,并解释可否针对有陷入贫困危险的特定群体缩短这一年限要求,而非对每起个案进行单独评估。
50.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残疾人可以获得社会保障权。
        第十条
家庭、母亲和儿童的保护
51.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应对居留权政策的不利影响,并确保这种政策不会导致家庭被分隔在中国内地和中国香港两地。
52.  请更详细地说明已采取哪些实际措施,防止和打击贩出中国香港、贩入中国香港以及在中国香港中转的贩运人口行为,并具体说明这些努力是否还关注伤害外籍家佣的做法。
53.  请向委员会说明是否将修订法律,以期在一切场合禁止体罚。另请说明除立法措施之外,另已采取哪些措施,防止在家中和家庭以外的照料场所使用体罚。
        第十一条
有适足生活水准的权利
54.  请说明中国香港当局如何确保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水平能够准确衡量最低生活标准。另请说明是否已有扶贫的综合政策和计划,包括每年按通货膨胀情况调整的官方贫穷线。
55.  请说明为推行穷人租金补贴而采取的措施。鉴于在修订《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之后取消了租金管制,请说明如何保护租金不受房地产投机行为的影响。另请说明寻求庇护者和难民的住房状况。
        第十二条
心健康权
56.  请说明中国香港当局是否将按照平等机会委员会和民间社会的建议,推行精神健康政策。
57.  据报告,医疗保险公司拒绝残疾人投保的情况高发;请予说明。
        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
教育权
58.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所有无权合法停留中国香港和短期内不会被遣返的移民的学龄子女以及少数族裔儿童能够无条件获得公立学校教育。
59.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处理中学辍学率高的问题。另请说明在实施“华语二”课程安排方面取得的进展。
        第三部分
        中国澳门
   有关《公约》一般性条款的问题(第一条至第五条)
         第三条
男女平等权利
60.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处理在中国澳门持续存在的男女工资差距,并确保妇女获得同工同酬待遇。
   .  有关《公约》具体条款的问题(第六条至第十五条)
        第六条
工作权
61.  请说明复康事务委员会在将残疾人融入劳动力市场方面迄今提出了哪些提案。
        第七条
享有公正和良好工作条件的权利
62.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确保移徙工人能按正式合同聘用,而不必向招聘机构缴纳过高的费用,并获得与从事同等工作的本地工人平等的工资。
63.  请说明是否将修订2008年《劳动法》,推行最大工时和最低工资。另请说明雇主若不支付工资将受到何种制裁。
        第八条
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和罢工权
64.  请说明对组织和参加工会的权利有哪些限制(如果有)。另请说明《基本法》是否保护工人不会在从事工会活动或参加罢工后遭到报复。
          第九条
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
65.  请说明社会福利体系能否惠及移徙工人。
        第十条
对家庭、母亲和儿童的保护
66.  请说明已采取哪些措施,将家庭暴力定为单独的一项刑事犯罪。请进一步详细说明当局已采取哪些措施,打击家庭暴力行为,并加强向受害者提供的各项服务。
67.  请向委员会说明是否打算修订法律,以期在一切场合禁止体罚。
        第十一条
享有适足生活水准的权利
68.  请提供最新资料,说明公共社会房屋增加供给计划的实施情况。
        第十二条
身心健康权
69.  请提供更多资料,介绍2008年成立的禁毒委员会的工作,以及为防止非法吸食毒品而采取的措施的影响。
        第十三条和第十四条
受教育权
70.  请说明是否打算采取措施,确保免费向移民子女提供初等教育。